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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休閒旅遊
在淘寶拍了一個很重的水晶燈
運費要540元人民幣
很貴
可是在臨出貨前
賣方通知運費其實要786元人民幣
要補246元
一場談判
賣方說願意付100元人民幣
要我再補146元人民幣
燈價也是賣方訂的
燈在賣方手中
重量只有賣家知道
運費也是賣家要求的
等拍定下標付錢後
再告訴要補不小的差額
我認為這種行為是不夠誠信的
或者是不夠負責任的
這是兩岸認知的差距嗎?
至少我以為
交流還是小心謹慎為上
rick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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