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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淘寶拍了一個很重的水晶燈

運費要540元人民幣

很貴

可是在臨出貨前

賣方通知運費其實要786元人民幣

要補246元

 

一場談判

賣方說願意付100元人民幣

要我再補146元人民幣

 

燈價也是賣方訂的

燈在賣方手中

重量只有賣家知道

運費也是賣家要求的

等拍定下標付錢後

再告訴要補不小的差額

我認為這種行為是不夠誠信的

或者是不夠負責任的

 

這是兩岸認知的差距嗎?

至少我以為

交流還是小心謹慎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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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ick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