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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廣播專訪太極門的律師

說國稅局如何無理對待

這一點

擾動我心

 

太極門是啥?

我不清楚

不過那律師說十年前某侯姓檢查官起訴太極門等人

纏訟多年太極門勝訟

還獲得冤獄賠償

試想

廣義而言檢察官應該也算是為人民服務的公僕吧

如果沒有錯的人被檢察官起訴

多年的訴訟要花多少精神?

被關後獲得的冤獄賠償也是花了納稅人的錢

結果是公僕浪費人民的精神體力金錢和巨大的社會成本

真是令人無言

 

現在

國稅局引用最初檢察官的起訴書(已敗訴)

來向太極門要求補稅

這...

 

想當年我也是國稅局的"服務對象"之一

跑了多次行政法院

一直和國稅局打官司打到最高行政法院

還是輸

 

國稅局好像有專設職員和民眾打官司

而在庭上

行政法院法官對國稅局人員語氣甚為平和

對於我則是不假辭色(不知對其他民眾是否如此)

先不要說誰有理了

法官的態度是否公正?

這樣像是為民眾服務的公僕?

難怪讓人印象......

 

國稅局

唉~

核定了稅額也繳稅結案

幾年後再引用其他條案要求重新翻案

這種違反法令的事能在行政法院中勝訴

佩服

這兩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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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ick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